一定要等到發生意外才會開始檢討嗎?同樣也是發生在屏東,上個月底,一名超商女店員只是提醒這名男子記得把口罩戴好,沒有想到這名男子突然整個人抓狂,就像這樣子跳進收銀櫃臺,朝著女店員瘋狂攻擊,這名女店員身材嬌小根本無力抵抗,只能拼命喊救命,但這名男子根本完全失去理智,他不但打碎了女店員的鼻骨,甚至還用手去挖女店員的眼睛,就算後來警察趕到現場 用警棍狠狠打了他好幾下,他還是不肯鬆手,這個人的行為實在是太驚悚,結果才發現,他本來就是地方上的頭疼人物,他不但有多次傷人的紀錄,甚至據說他十幾年前遭到一隻黑狗攻擊,他不但把這隻黑狗抓起來痛打一頓,甚至還把這隻狗給活活咬死,所以村民們都互相提醒,最好離這個人遠一點,沒有想到這個女店員,只是提醒他把口罩戴好就被打成這樣,差點失去視力,新聞曝光,大家都憤怒了要求政府要正視精神病患的收治問題,不可以隨隨便便就把人放出來,難道要像這個案件等到鬧出人命才要痛定思痛嗎?這個殺人兇手同樣也是屏東地方上的頭疼人物,他叫做黃東明今年55歲,沒有工作成天遊手好閒,今年2月初他盯上了一個通訊行的女店員,他看對方長得漂亮,不斷跟蹤騷擾她,這名女店員當然會害怕,他跑到派出所報案,為什麼警察也拿他沒辦法呢?女店員只能自求多福,每天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,沒有想到有一天這名女店員下班騎車回家的時候,被一輛轎車給撞倒,離譜的是她人竟然被肇事者抱上車子給帶走,女店員的先生第一時間就想到,難道會是黃東明設計的假車禍嗎?
是黃東明自己來投案的嗎?不!他不是來投案的,他是來報案的 報甚麼案呢?他說,他才是被撞的那個人,他被撞了之後,昏迷了一整天,腦袋迷迷糊糊的,對警方的問話一問三不知,甚至還把大隊人馬,帶出去東繞西繞耍得團團轉,最後還是沒有找到女店員的下落,這個黃東明回到派出所繼續倒頭呼呼大睡,警方到底要怎麼樣,才能找到受傷失蹤的女店員呢?
為什麼法律保護不了奉公守法的老百姓?難道警察都不知道這個黃東明,在地方上是一個甚麼樣的的頭疼人物嗎?他不去工作,整天遊手好閒,連自己家人都受不了他紛紛搬出去,當這樣一個有暴力前科的人,連續三天 跟蹤一名夜歸女子,讓她心生恐懼,然後我們的社會安全網,竟然完全無法發揮任何作用。
小玲是一個乖巧的女孩,結婚沒多久,在一家通訊行上班,她的人緣很好生活也相當單純,怎麼會惹到這種人呢?時間要回到今年二月,有一天她在通訊行遇到了一個奇怪的客戶,就是黃東明 黃東明看小玲長得漂亮,就開始假借名義指名要小玲幫她處理業務,甚至還對她毛手毛腳,行為舉止越來越誇張公司知道後,為了避免小鈴困擾,還把她調到其他分店,沒有想到黃東明找不到人不死心,他竟然一家一家去找,還曾經多次尾隨跟蹤,嚇得小玲趕快跑去報警,但警方也無能為力,因為黃東明非親非故不能依照家暴法,申請保護令,也只能提醒小玲如果再被跟蹤,要怎麼保護自己的安全,而小玲的先生只要沒有工作,一定親自接送,就在小玲第二次報案之後,黃東明突然消失了一段時間,日子終於可以恢復了平靜嗎?不 就在一個多月後那個男的又出現了,小玲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店長,然後她記住警察跟她說的話,把車子,往人多的地方騎只差幾百公尺就要到家了,小玲卻突然被車撞倒在地。
不管是社會秩序維護法還是性騷擾防治法,都無法嚇阻黃東明,他躲在暗處設計了一場假車禍,就等著小玲先生,無法親自接送的那一天,遂行了他可怕的殺人計畫,類似的悲劇不只這一樁,高雄有一名計程車司機,瘋狂的騷擾威脅一名女孩子,最後這名女孩的父親,為了保護女兒殺了這個計程車司機,當司法無法保障人民安全,難道只能靠私刑正義保護自己愛的人嗎?
黃東明到案後態度相當惡劣,他向警方辯稱,他不是要擄人,而是要把女生抱上車子急救,檢察官痛斥兇嫌惡劣至極,依殺人以及強制猥褻等罪起訴,並且建請法院從重量刑。
如果有人 一直鬼鬼祟祟跟蹤你讓你心生畏懼,每天痛苦不堪怎麼辦?難道都沒有法律可以保護你嗎?事實上2018年就有立委在推動,跟蹤騷擾防治法,但為什麼拖到現在還無法三讀通過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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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黃東明自己來投案的嗎?不!他不是來投案的,他是來報案的 報甚麼案呢?他說,他才是被撞的那個人,他被撞了之後,昏迷了一整天,腦袋迷迷糊糊的,對警方的問話一問三不知,甚至還把大隊人馬,帶出去東繞西繞耍得團團轉,最後還是沒有找到女店員的下落,這個黃東明回到派出所繼續倒頭呼呼大睡,警方到底要怎麼樣,才能找到受傷失蹤的女店員呢?
為什麼法律保護不了奉公守法的老百姓?難道警察都不知道這個黃東明,在地方上是一個甚麼樣的的頭疼人物嗎?他不去工作,整天遊手好閒,連自己家人都受不了他紛紛搬出去,當這樣一個有暴力前科的人,連續三天 跟蹤一名夜歸女子,讓她心生恐懼,然後我們的社會安全網,竟然完全無法發揮任何作用。
小玲是一個乖巧的女孩,結婚沒多久,在一家通訊行上班,她的人緣很好生活也相當單純,怎麼會惹到這種人呢?時間要回到今年二月,有一天她在通訊行遇到了一個奇怪的客戶,就是黃東明 黃東明看小玲長得漂亮,就開始假借名義指名要小玲幫她處理業務,甚至還對她毛手毛腳,行為舉止越來越誇張公司知道後,為了避免小鈴困擾,還把她調到其他分店,沒有想到黃東明找不到人不死心,他竟然一家一家去找,還曾經多次尾隨跟蹤,嚇得小玲趕快跑去報警,但警方也無能為力,因為黃東明非親非故不能依照家暴法,申請保護令,也只能提醒小玲如果再被跟蹤,要怎麼保護自己的安全,而小玲的先生只要沒有工作,一定親自接送,就在小玲第二次報案之後,黃東明突然消失了一段時間,日子終於可以恢復了平靜嗎?不 就在一個多月後那個男的又出現了,小玲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店長,然後她記住警察跟她說的話,把車子,往人多的地方騎只差幾百公尺就要到家了,小玲卻突然被車撞倒在地。
不管是社會秩序維護法還是性騷擾防治法,都無法嚇阻黃東明,他躲在暗處設計了一場假車禍,就等著小玲先生,無法親自接送的那一天,遂行了他可怕的殺人計畫,類似的悲劇不只這一樁,高雄有一名計程車司機,瘋狂的騷擾威脅一名女孩子,最後這名女孩的父親,為了保護女兒殺了這個計程車司機,當司法無法保障人民安全,難道只能靠私刑正義保護自己愛的人嗎?
黃東明到案後態度相當惡劣,他向警方辯稱,他不是要擄人,而是要把女生抱上車子急救,檢察官痛斥兇嫌惡劣至極,依殺人以及強制猥褻等罪起訴,並且建請法院從重量刑。
如果有人 一直鬼鬼祟祟跟蹤你讓你心生畏懼,每天痛苦不堪怎麼辦?難道都沒有法律可以保護你嗎?事實上2018年就有立委在推動,跟蹤騷擾防治法,但為什麼拖到現在還無法三讀通過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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