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00:00:00)這部韓國電影寄生上流,描述的是生活在韓國社會底層的一家人。因緣際會,一個拉著一個,他們進入了一個上流社會的家庭,但最後卻因為貪欲失控導致悲劇收場。類似的情節竟然發生在台灣社會的這起真實的案例。被害人叫做阿成,他認識了一個比他小23歲的女孩小欣。為了小欣,阿成放棄了他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。他拋棄家棄子,兩個人開始交往之後,阿成對於小欣在金錢物質方面的要求幾乎是有求必應。而且,愛屋及烏,包括小欣的哥哥和弟弟,阿成也都一併照顧了。他把自己的房子賣掉了,還為了他們開了一家塑膠工廠。沒想到,有一天阿成竟然被發現沉思在新北市林口的山區,而發現他的人是一名貨車司機。當時,他就行經106縣道,因為一時尿急,他就把車子停在路邊,還特地爬過了一個小土坡。沒想到翻過這個土坡之後,他竟然看見了有一具被棉被包裹住的男屍體,就卡在一棵大樹底下。這一具男性的遺體傷痕累累,他的手指還有耳朵都不見了。警方因此研判,這很明顯的是一起兇殺案件,手法非常的兇殘。難道是黑道尋仇嗎?
針對警方的種種懷疑,報案人也都做了說明。他說,那天他真的不曉得為什麼,他必須要上到土坡去。當時在心裡就是有個感覺,要他繼續往裡面走,好像有什麼無形的力量在牽引著他。沒想到,他就看到那具遺體。他當時真的嚇壞了,因為嚇壞所以不曉得該怎麼辦,才沒有在第一時間報案。但回家之後,他又覺得渾身下不對勁,才在朋友的建議之下,趕快地打電話報警。而警方經過調查後,也相信了報案人的說法,排除了他涉案的可能性。
同時,專案小組確認了死者的身份,發現他身上穿的是一套連身的工作服,那是一家知名國際船運公司的工作制服。上頭還繡了名字-阿成。死者就是阿成嘛。而就在警方同步清查死者身分的這個晚上,偵查隊長李錦煌說,當時他回到了宿舍睡覺,做了一個夢。他夢見了一名穿著連身工作服的男子,就站在他的床前,但是一句話都沒說。他儘管看不見長相,但是他直覺應該就是夏福山區的那名死者。李景煌說,在夢中的他,在當時心裡頭默念,他告訴死者一定會替他破案。而當他一說完,這名男子就消失不見了。而除了李景煌之外,當天有一名在現場負責戒備的派出所的警員,他說他也碰到了奇怪事情。那一天他回到了寢室,準備要就寢的時候,他突然聞到了一股非常濃鬱的腐臭味。而這股氣味,跟在案發現場聞到的氣味是一模一樣的。說也奇怪,就在警員心中默念,他說,這個案子已經有人要幫你處理,之後,這個味道竟然就離奇消失了。
死者最後電話是打給小欣的。而小欣的新婚丈夫,又曾經放話說,如果死者敢再繼續的糾纏,就要把他做掉。難道兇手真的是這對新婚夫妻嗎?警方當然需要更多的試證來證明。首先,如果山區不是命案的第一個現場,那會是在哪裡呢?專案小組回到了死者阿成他未在桃園開設這家工廠進行修正。當他們一進到了阿成工廠的辦公室的時候,就發現在地上,在牆上還殘留著斑斑的血跡。阿成恐怕就是在這個地方遇害的。換句話說,只要現場有監視器,一定可以拍到兇手進出的身影。但偏偏阿成的這家工廠,他沒有裝設監視器。還好,這個地方是廠區,還有其他的工廠。而另外,這家工廠有裝監視器,而且這個角度呢,剛好對著阿成工廠的門口。專案小組非常的振奮,但是沒有想到,這些監視器竟然只能夠監看,而沒有錄影啊。專案小組心涼了一半,但是沒有放棄,他們繼續往外找。好不容易,又找到了這支監視器,但是工廠的員工告訴警方,這支鏡頭在之前沒有插電,直到最近這一兩天才插電,才開始錄影。恐怕當時也是什麼東西沒拍到。
儘管如此,當時新莊分局的偵察者餘文志,他不死心,他堅持要親自看過畫面。所以當他一打開這個回放資料的時候,他愣住了。因為他們想要調閱這個日期的區間,是沒有影像存在的,但唯獨是在1月9號跟1月10號這兩天有畫面。不是插頭被拔掉了嗎?沒有電的監視器,為什麼會有錄影的檔案?趕快打開來看看,錄到了什麼嗎?
警方研判,阿成的死應該是熟人所為。但問題是,這個熟人會是誰呢?還記得,警方鎖定了前女友小欣跟他的現任丈夫室友重嫌嗎?但經過相關的資料比對確認了小欣的丈夫,他有不在場證明。那小欣呢?專案小組決定要約談他到案說明。偵察隊長李景黃,他還記得,小欣剛到警察局接受徵詢的當天,他的弟弟阿川也陪著了。但是李錦煌發現這個阿川怪怪的。他不僅兩眼發紅,看起來好像好幾天沒睡覺,有點恍神,而且他的左手是包著紗布的。李景煌問了阿川,說你的手怎麼了,受傷了嗎?阿川就說,他是被酒瓶劃傷的。他或許是偵辦案件的敏感跟直覺吧。轉眼,團體覺得他有問題,立刻請阿川說,你可以把你的紗布打開,讓我們看看你的傷口嗎?這一看,才發現,這個手上,哪裡像是被玻璃瓶給劃傷的不平整的傷口,他的這個傷口非常的平整,看起來就是被利刃劃過的。再加上,警方調閱了阿川的就醫紀錄,發現他的手傷就醫的時間,就是阿成遇害的那一天。而且,這個人根本不喝酒的,他的手怎麼可能被酒瓶劃傷呢?這個阿川肯定大有問題。
阿川認了,他說的確是他殺了姊姊的前男友。他說,因為死者跟他要債,還說要告他,他一時氣憤才會動手殺了人。而警方調查之後,發現這個阿川,跟他的姊姊小欣,這三、四年都依附在死者阿成的身邊。死者為了比他小23歲的女朋友小欣幾乎用盡了所有的心力的付出,他不但替女朋友處理地下錢莊跟當舖的債務,連買房子、開工廠都是為了女朋友的一家人買的,新房子也是登記在女朋友的名下。而開了塑膠工廠,女友也分了股份。而他的弟弟,因為沒有工作,所以在阿成的工廠裡頭打零工。而至於阿成工廠的貨車,儘管是他在使用,是他買的,但是貨車的所有人卻是小欣的哥哥——楊性男子。這個小欣的一家人,等同於是寄身在阿成的身上。而縱使阿成有千萬的身家,也負擔不起這三、四年來小欣一家人的花費。但是對阿成來說,小欣就是他認定的老婆,他拋家棄子,為了小欣,他什麼都可以付出。卻沒有想到,卻引來的殺機。
就在案件偵察之後的某一天,偵察佐余文志,他接到了靈通電話。在電話的另外一頭,是當初協助警方調閱關鍵監視器的工廠老闆。他說,他要送水果向專案小組道謝,他還說,這是死者的指示。這是怎麼回事呢?
專案小組回想,在整個案件的偵辦過程當中,有太多沒有辦法解釋的巧合,彷彿死者也在努力的協助警方早日的抓回兇手。而殺害恩人的阿川,他在2013年被判處了無期徒刑定讞。
(00:46:31)這裡是高雄橋頭糖廠捷運站的一號出口,正對面的有一處空地,2020那一年 有工人開著怪手在這裡整地,突然間一聲巨響,挖到了一個橘色的塑膠桶,等到工人定睛一看,他嚇壞了!因為塑膠桶裡頭竟然有具女屍。警方發現死者是被被浸泡在鹽酸裡,桶子又被加上水泥塊密封 這起震驚社會的橋頭桶屍案,埋藏了一個6年前的秘密!而一切的起源,就從六年前 高雄鎮南街上的這一處民宅裡傳出的的呼救聲,開始說起!
好,目擊民眾看見的車牌,經過調查,確認車主是一名叫做阿忠的男子。他會跟老闆娘的失蹤有關嗎?警方發現,這個阿忠跟女友熊姓女子曾跟老闆娘有盤店的糾紛。雙方原本約好要以16萬元,盤下老闆娘的店,當時阿忠跟女友也已經搬進去店裡了,但事後老闆娘跟房東才知道,這個阿忠他們要做「黑的」,也就是有女陪侍的店。所以房東當下拒絕,他說他不租了。問題是,阿忠跟女友已經搬進店裡,也開始裝潢了。現在說不租了,這些損失怎麼算呢?根據家屬的說法,老闆娘失蹤前確實為了這個賠償金的問題傷透腦筋,她還跟親友借錢要來處理。卻沒想到,老闆娘11號失蹤,阿忠跟女友在13號凌晨就連夜搬離。小隊長黃炎煌說,老闆娘的失蹤案,儘管只是一般為民服務案件,但是他的辦案經驗告訴他,這起失蹤案並不單純,而且阿忠跟女友應該就是關鍵。問題是證據呢?黃炎煌說,當時他們調了通聯、監視器,做了所有關係人的訪查紀錄,甚至還拜託鑑識小組到店裡進行採證,用刑案規格來調查這起失蹤案。無奈沒有更多直接證據可以扣住阿忠。更重要的是,這個阿忠在事發後,也找不到人了!
一條人命,就壓在承辦人員心頭上整整6年之久!沒想到,2020年高雄橋頭糖廠捷運站外的這個整地工程,竟會將這埋藏六年的祕密給挖出來。專案小組說,桶子裡沒有找到任何可以證件死者身分的文件,但卻有找到一片用過的衛生棉。民間習俗相傳,脫下死者衣物會讓她羞於見人,丟進不潔的物品則可以鎮壓亡魂,讓她無法出來申冤!難道,這些都是歹徒為了掩蓋真相所做的布局嗎?
終於採到指紋,經過比對證實,這名死者就是6年前已經被家屬報案失蹤的林姓老闆娘!。但時間已經過了六年,很多證據恐怕都找不到了。沒想到,當專案小組拿到了6年前鳳山分局所製作的失蹤案報告時,才發現當年的承辦人,已經將所有資料都詳細調查了,甚至連最可疑的疑犯身分也都清楚列出。無奈,當年沒有進一步的事證,可以證明老闆娘被人綁走了或是老闆娘遇害了,才讓失蹤案件調查卡住了。現在證實,老闆娘已經遇害了, 6年前跟老闆娘有盤店糾紛的阿忠顯然涉有重嫌,但他人呢
為了逮回阿忠,專案小組想方設法追查阿忠的相關紀錄,卻發現包括他的通聯、金流,甚至連他的健保資料都沒有使用紀錄。再加上6年的時間,一個人的長相體瑱也可能出現很大變化,怎麼找呢 高雄市刑大偵二隊偵查佐李士杰告訴我們,當時他帶著整本卷宗,到刑大附近的鳳邑城隍廟去,希望讓自己的思緒能沉澱,也祈求城隍爺能給他們一點靈感。或許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,就在當晚,李士杰在辦公室整理卷宗時,打了個盹,夢見了,他在偵訊室審問犯人,儘管看不見嫌犯長相,但他看見了,在偵訊室的桌上,擺著一張林姓老闆娘的照片。夢到這裡,李士杰驚醒了,他心想難道這是死者給他的指引嗎?說也巧,就在他驚醒後,當天早上他在網路社群上,看見了一則貓咪領養的啟事,巧合的是貼文的人也叫阿忠,會是同一人嗎?李士杰說,當時他抱著姑且一試的想法,去勾稽了阿忠的相關資料,沒想到這一比,還真的比中了!
歷經6年,卡拉ok店老闆娘命案終於沉冤得雪。里長蘇道明說,從他決定要整理捷運站對面的空地開始,包括了他的家人跟巡守隊隊員,便開始遇到一些無法解釋的現象。彷彿死者也在找人求救替她申冤。
橋頭女桶屍命案,儘管阿忠跟熊女都坦承動手,但他們都推說自己沒有殺人意圖,甚至他們還告訴法官,說有替死者CPR要救她。但這些說詞,法官並不採信,最終仍以殺人罪判處兩人17年到19年的有期徒刑。
(01:33:41)在大法官做出死刑合憲,但必須嚴格限縮使用範圍,大大降低判處死刑的可能性後,又有案件確定逃過死刑了。這起命案的被害家屬,同時也是加害家屬,因為凶手就是自己女兒。她因為爸爸不願意繼續提供經濟的支助,竟然夥同男友,殺害了自己的親生父親,甚至連媽媽也都想一起殺害滅口。傷心欲絕的媽媽,請求法官判處她女兒死刑,沒有想到,一二審法官卻認定,兩人有在教化的可能性,判處無期徒刑。檢察官不服,上訴到了最高法院,結果法官也認定這個量刑適當。雖然兩人涉犯罪嚴重之罪,但並沒有達到必須永久與世隔絕的程度,所以沒有科處死刑。這個判決也沒有違背日前死刑憲法判決的意旨。家屬聽到判決定讞,無奈地表示,凶手喪盡天良,法官只判無期徒刑,他們又能怎樣?這就是被害家屬的心聲。就算八成民意反對廢死,但是憲法法庭已經給判處死刑設下重重關卡。雖然表面上大法官解釋死刑存在沒有違背憲法,但事實上法官已經不太可能判死,老百姓又能怎樣?
傷心欲絕的媽媽,請求法官判處她女兒死刑,沒有想到,一二審法官卻認定兩人有在教化的可能性,判處無期徒刑。儘管檢察官不服,提出上訴,但是遭到最高法院駁回。家屬說,這個女兒喪盡天良,用兇殘手段殺害一手養大自己的父親,法官竟然只判無期徒刑,他們又能怎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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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時,專案小組確認了死者的身份,發現他身上穿的是一套連身的工作服,那是一家知名國際船運公司的工作制服。上頭還繡了名字-阿成。死者就是阿成嘛。而就在警方同步清查死者身分的這個晚上,偵查隊長李錦煌說,當時他回到了宿舍睡覺,做了一個夢。他夢見了一名穿著連身工作服的男子,就站在他的床前,但是一句話都沒說。他儘管看不見長相,但是他直覺應該就是夏福山區的那名死者。李景煌說,在夢中的他,在當時心裡頭默念,他告訴死者一定會替他破案。而當他一說完,這名男子就消失不見了。而除了李景煌之外,當天有一名在現場負責戒備的派出所的警員,他說他也碰到了奇怪事情。那一天他回到了寢室,準備要就寢的時候,他突然聞到了一股非常濃鬱的腐臭味。而這股氣味,跟在案發現場聞到的氣味是一模一樣的。說也奇怪,就在警員心中默念,他說,這個案子已經有人要幫你處理,之後,這個味道竟然就離奇消失了。
死者最後電話是打給小欣的。而小欣的新婚丈夫,又曾經放話說,如果死者敢再繼續的糾纏,就要把他做掉。難道兇手真的是這對新婚夫妻嗎?警方當然需要更多的試證來證明。首先,如果山區不是命案的第一個現場,那會是在哪裡呢?專案小組回到了死者阿成他未在桃園開設這家工廠進行修正。當他們一進到了阿成工廠的辦公室的時候,就發現在地上,在牆上還殘留著斑斑的血跡。阿成恐怕就是在這個地方遇害的。換句話說,只要現場有監視器,一定可以拍到兇手進出的身影。但偏偏阿成的這家工廠,他沒有裝設監視器。還好,這個地方是廠區,還有其他的工廠。而另外,這家工廠有裝監視器,而且這個角度呢,剛好對著阿成工廠的門口。專案小組非常的振奮,但是沒有想到,這些監視器竟然只能夠監看,而沒有錄影啊。專案小組心涼了一半,但是沒有放棄,他們繼續往外找。好不容易,又找到了這支監視器,但是工廠的員工告訴警方,這支鏡頭在之前沒有插電,直到最近這一兩天才插電,才開始錄影。恐怕當時也是什麼東西沒拍到。
儘管如此,當時新莊分局的偵察者餘文志,他不死心,他堅持要親自看過畫面。所以當他一打開這個回放資料的時候,他愣住了。因為他們想要調閱這個日期的區間,是沒有影像存在的,但唯獨是在1月9號跟1月10號這兩天有畫面。不是插頭被拔掉了嗎?沒有電的監視器,為什麼會有錄影的檔案?趕快打開來看看,錄到了什麼嗎?
警方研判,阿成的死應該是熟人所為。但問題是,這個熟人會是誰呢?還記得,警方鎖定了前女友小欣跟他的現任丈夫室友重嫌嗎?但經過相關的資料比對確認了小欣的丈夫,他有不在場證明。那小欣呢?專案小組決定要約談他到案說明。偵察隊長李景黃,他還記得,小欣剛到警察局接受徵詢的當天,他的弟弟阿川也陪著了。但是李錦煌發現這個阿川怪怪的。他不僅兩眼發紅,看起來好像好幾天沒睡覺,有點恍神,而且他的左手是包著紗布的。李景煌問了阿川,說你的手怎麼了,受傷了嗎?阿川就說,他是被酒瓶劃傷的。他或許是偵辦案件的敏感跟直覺吧。轉眼,團體覺得他有問題,立刻請阿川說,你可以把你的紗布打開,讓我們看看你的傷口嗎?這一看,才發現,這個手上,哪裡像是被玻璃瓶給劃傷的不平整的傷口,他的這個傷口非常的平整,看起來就是被利刃劃過的。再加上,警方調閱了阿川的就醫紀錄,發現他的手傷就醫的時間,就是阿成遇害的那一天。而且,這個人根本不喝酒的,他的手怎麼可能被酒瓶劃傷呢?這個阿川肯定大有問題。
阿川認了,他說的確是他殺了姊姊的前男友。他說,因為死者跟他要債,還說要告他,他一時氣憤才會動手殺了人。而警方調查之後,發現這個阿川,跟他的姊姊小欣,這三、四年都依附在死者阿成的身邊。死者為了比他小23歲的女朋友小欣幾乎用盡了所有的心力的付出,他不但替女朋友處理地下錢莊跟當舖的債務,連買房子、開工廠都是為了女朋友的一家人買的,新房子也是登記在女朋友的名下。而開了塑膠工廠,女友也分了股份。而他的弟弟,因為沒有工作,所以在阿成的工廠裡頭打零工。而至於阿成工廠的貨車,儘管是他在使用,是他買的,但是貨車的所有人卻是小欣的哥哥——楊性男子。這個小欣的一家人,等同於是寄身在阿成的身上。而縱使阿成有千萬的身家,也負擔不起這三、四年來小欣一家人的花費。但是對阿成來說,小欣就是他認定的老婆,他拋家棄子,為了小欣,他什麼都可以付出。卻沒有想到,卻引來的殺機。
就在案件偵察之後的某一天,偵察佐余文志,他接到了靈通電話。在電話的另外一頭,是當初協助警方調閱關鍵監視器的工廠老闆。他說,他要送水果向專案小組道謝,他還說,這是死者的指示。這是怎麼回事呢?
專案小組回想,在整個案件的偵辦過程當中,有太多沒有辦法解釋的巧合,彷彿死者也在努力的協助警方早日的抓回兇手。而殺害恩人的阿川,他在2013年被判處了無期徒刑定讞。
(00:46:31)這裡是高雄橋頭糖廠捷運站的一號出口,正對面的有一處空地,2020那一年 有工人開著怪手在這裡整地,突然間一聲巨響,挖到了一個橘色的塑膠桶,等到工人定睛一看,他嚇壞了!因為塑膠桶裡頭竟然有具女屍。警方發現死者是被被浸泡在鹽酸裡,桶子又被加上水泥塊密封 這起震驚社會的橋頭桶屍案,埋藏了一個6年前的秘密!而一切的起源,就從六年前 高雄鎮南街上的這一處民宅裡傳出的的呼救聲,開始說起!
好,目擊民眾看見的車牌,經過調查,確認車主是一名叫做阿忠的男子。他會跟老闆娘的失蹤有關嗎?警方發現,這個阿忠跟女友熊姓女子曾跟老闆娘有盤店的糾紛。雙方原本約好要以16萬元,盤下老闆娘的店,當時阿忠跟女友也已經搬進去店裡了,但事後老闆娘跟房東才知道,這個阿忠他們要做「黑的」,也就是有女陪侍的店。所以房東當下拒絕,他說他不租了。問題是,阿忠跟女友已經搬進店裡,也開始裝潢了。現在說不租了,這些損失怎麼算呢?根據家屬的說法,老闆娘失蹤前確實為了這個賠償金的問題傷透腦筋,她還跟親友借錢要來處理。卻沒想到,老闆娘11號失蹤,阿忠跟女友在13號凌晨就連夜搬離。小隊長黃炎煌說,老闆娘的失蹤案,儘管只是一般為民服務案件,但是他的辦案經驗告訴他,這起失蹤案並不單純,而且阿忠跟女友應該就是關鍵。問題是證據呢?黃炎煌說,當時他們調了通聯、監視器,做了所有關係人的訪查紀錄,甚至還拜託鑑識小組到店裡進行採證,用刑案規格來調查這起失蹤案。無奈沒有更多直接證據可以扣住阿忠。更重要的是,這個阿忠在事發後,也找不到人了!
一條人命,就壓在承辦人員心頭上整整6年之久!沒想到,2020年高雄橋頭糖廠捷運站外的這個整地工程,竟會將這埋藏六年的祕密給挖出來。專案小組說,桶子裡沒有找到任何可以證件死者身分的文件,但卻有找到一片用過的衛生棉。民間習俗相傳,脫下死者衣物會讓她羞於見人,丟進不潔的物品則可以鎮壓亡魂,讓她無法出來申冤!難道,這些都是歹徒為了掩蓋真相所做的布局嗎?
終於採到指紋,經過比對證實,這名死者就是6年前已經被家屬報案失蹤的林姓老闆娘!。但時間已經過了六年,很多證據恐怕都找不到了。沒想到,當專案小組拿到了6年前鳳山分局所製作的失蹤案報告時,才發現當年的承辦人,已經將所有資料都詳細調查了,甚至連最可疑的疑犯身分也都清楚列出。無奈,當年沒有進一步的事證,可以證明老闆娘被人綁走了或是老闆娘遇害了,才讓失蹤案件調查卡住了。現在證實,老闆娘已經遇害了, 6年前跟老闆娘有盤店糾紛的阿忠顯然涉有重嫌,但他人呢
為了逮回阿忠,專案小組想方設法追查阿忠的相關紀錄,卻發現包括他的通聯、金流,甚至連他的健保資料都沒有使用紀錄。再加上6年的時間,一個人的長相體瑱也可能出現很大變化,怎麼找呢 高雄市刑大偵二隊偵查佐李士杰告訴我們,當時他帶著整本卷宗,到刑大附近的鳳邑城隍廟去,希望讓自己的思緒能沉澱,也祈求城隍爺能給他們一點靈感。或許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,就在當晚,李士杰在辦公室整理卷宗時,打了個盹,夢見了,他在偵訊室審問犯人,儘管看不見嫌犯長相,但他看見了,在偵訊室的桌上,擺著一張林姓老闆娘的照片。夢到這裡,李士杰驚醒了,他心想難道這是死者給他的指引嗎?說也巧,就在他驚醒後,當天早上他在網路社群上,看見了一則貓咪領養的啟事,巧合的是貼文的人也叫阿忠,會是同一人嗎?李士杰說,當時他抱著姑且一試的想法,去勾稽了阿忠的相關資料,沒想到這一比,還真的比中了!
歷經6年,卡拉ok店老闆娘命案終於沉冤得雪。里長蘇道明說,從他決定要整理捷運站對面的空地開始,包括了他的家人跟巡守隊隊員,便開始遇到一些無法解釋的現象。彷彿死者也在找人求救替她申冤。
橋頭女桶屍命案,儘管阿忠跟熊女都坦承動手,但他們都推說自己沒有殺人意圖,甚至他們還告訴法官,說有替死者CPR要救她。但這些說詞,法官並不採信,最終仍以殺人罪判處兩人17年到19年的有期徒刑。
(01:33:41)在大法官做出死刑合憲,但必須嚴格限縮使用範圍,大大降低判處死刑的可能性後,又有案件確定逃過死刑了。這起命案的被害家屬,同時也是加害家屬,因為凶手就是自己女兒。她因為爸爸不願意繼續提供經濟的支助,竟然夥同男友,殺害了自己的親生父親,甚至連媽媽也都想一起殺害滅口。傷心欲絕的媽媽,請求法官判處她女兒死刑,沒有想到,一二審法官卻認定,兩人有在教化的可能性,判處無期徒刑。檢察官不服,上訴到了最高法院,結果法官也認定這個量刑適當。雖然兩人涉犯罪嚴重之罪,但並沒有達到必須永久與世隔絕的程度,所以沒有科處死刑。這個判決也沒有違背日前死刑憲法判決的意旨。家屬聽到判決定讞,無奈地表示,凶手喪盡天良,法官只判無期徒刑,他們又能怎樣?這就是被害家屬的心聲。就算八成民意反對廢死,但是憲法法庭已經給判處死刑設下重重關卡。雖然表面上大法官解釋死刑存在沒有違背憲法,但事實上法官已經不太可能判死,老百姓又能怎樣?
傷心欲絕的媽媽,請求法官判處她女兒死刑,沒有想到,一二審法官卻認定兩人有在教化的可能性,判處無期徒刑。儘管檢察官不服,提出上訴,但是遭到最高法院駁回。家屬說,這個女兒喪盡天良,用兇殘手段殺害一手養大自己的父親,法官竟然只判無期徒刑,他們又能怎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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