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0:00 26年後她寄這封信:遺憾當年沒勇氣、國三女失蹤變命案!花店老閱逍遙法外?(上)
23:38 26年後她寄這封信:遺憾當年沒勇氣、國三女失蹤變命案!花店老閱逍遙法外?(中)
34:19 26年後她寄這封信:遺憾當年沒勇氣、國三女失蹤變命案!花店老閱逍遙法外?(下)
一個馬來西亞女孩來台灣念書,結果在她認為最安全的國家遭到殺害,她的父母親傷痛欲絕,要求如果最後台灣法官沒有將兇手判處死刑的話,必須將他引渡回馬來西亞,接受審判,並且針對台灣政府的疏失,提出國家賠償,因為如果在每一個環節,都多一分警覺,這起悲劇也許就不會發生,今晚這集節目,我們要帶您回顧,發生在1993年的一起國三女生失蹤案,最後變成他殺命案,如果當年學校沒有阻止知情的同學提供相關資訊給警方,也許就能將兇手繩之以法,事實上,當年檢警也已經鎖定了兇手,很有可能就是死者同學的父親,朱姓男子,檢察官不但將他起訴,而且具體求處死刑,但是最後卻因為缺乏直接證據,朱姓男子最終獲判無罪定讞,如果凶手不是朱姓男子,那會是誰呢?就這樣,一個國三女生的死,至今無法沉冤得雪,儘管已經過了26個年頭,但對於當年辦案的警察、辦案的檢察官來說,這始終是個藏在心底糾結的遺憾,當台灣啟示錄的資深記者郭雅琳和林景檀聯絡了當年的承辦檢察官,黃全祿,他很訝異,都過了這麼久,還有新聞媒體會關注這個案子,巧合的是,就在採訪結束後沒有多久,黃全祿收到了這封信,寫信的是一名Y小姐,她也提到了這起命案,她說案發當年,她只是一名高中生,她也認識這名朱姓男子,對方曾經從背後勒緊她的脖子,凶狠的說他是海軍陸戰隊退伍,如果不遵從他的話,就會勒斷她的脖子,後來還有其他更加難受的事情,她記不清楚,也不想回憶,Y小姐說,當年是她幸運,沒有像小芬一樣喪命,但是學校卻阻止她提供訊息給警方,加上自己當年也還只是一個高中生,沒有勇氣和檢察官聯繫,這些話,藏在她心中藏了26年,當檢察官黃全錄收到這封信,他說他的心情心情相當激動,久久無法平復,他不知道,為什麼這麼巧,在這個時間點,台灣啟示錄連絡上他,當年的高中生Y小姐也寫信給他,也許是死者有靈黃全祿,希望如果你也知道當年發生了甚麼事情,看到我們的報導,請您也能鼓起勇氣,和他聯繫。
失蹤案變成他殺命案,兇手是誰?警方回過頭去,再把一年前小芬失蹤前最後去過的地方,最後接觸過的人,通通再過濾一遍,結果發現,小芬同學的爸爸很可疑,這個朱爸爸,是一家花店老闆,平常幾個好同學,都會約在花店碰面,再一起出去玩,小芬失蹤前,最後出現的地方,就是在這家花店,事實上,在小芬失蹤的第一時間,警方就問過這名朱姓男子,但他說,他沒有看到小芬,也不知道她去哪裡了,但是當一年後,小芬的屍骨在台北市木柵地區被發現了,這條線索,為什麼就讓警方鎖定了朱姓男子涉嫌重大呢?
很明顯的,朱姓男子他在賭,賭警察有沒有辦法找到讓他一刀斃命的證據,根據警方調查,朱姓男子他在憲兵調查組服務過,對於刑事偵查,有一定程度的了解,面對警方的偵訊,他構築了強大的心防,真正棘手的是,命案發生已經是一年前的事情了,所有生物跡證不可能存在,要找證據,要從何找起呢?專案小組只能夠土法煉鋼,回到一年前的棄屍現場,碰碰運氣,結果真的遇到幾個關鍵的目擊證人,他們都看到了一個中年男子和一個少女出現在上山的這條產業道路,特徵和朱姓男子小芬都很接近,甚至連開的車子、顏色,也都和朱姓男子的車子一模一樣,這是一個重大的進展,警方立刻查扣朱姓男子的座車,進行地毯式的蒐證,結果發現了玻璃碎片,還記得嗎?剛剛我們提到,當年小芬的媽媽去認屍,就是看到那隻錶面破裂的手錶,確認是小芬沒有錯,結果在朱姓男子車上找到的玻璃碎片,經過鑑定,也證實和小芬那隻手錶的玻璃並無不同,警方士氣大振,馬上帶著證據上門了,朱姓男子要怎麼解釋呢?
朱姓男子為什麼一改強硬的態度,願意認罪了呢?難道是他知道,檢方已經掌握了對他不利的證據嗎?但要他認罪可以,但是必須條件交換,第一,檢察官保證不可以求處死刑,第二,他不交代犯案的動機和過程,這麼荒謬的條件,黃全祿當然不可能接受,況且,他手上握有關鍵的人證物證,黃全祿有信心能將他定罪,但結果呢?
朱姓男子無罪一身輕的走出法院,那個勝利笑容,狠狠打了檢警一巴掌,檢警心中那種沮喪挫折憤怒難以形容,為什麼法官最後會做出無罪的判決呢?因為第一,證人沒有通過測謊,無法證明朱姓男子和小芬的確到過命案現場,當然更無法證明,朱姓男子動手殺了人,第二,當初在朱姓男子車上找到的玻璃碎片,原本經過鑑定,證實就是小芬那隻手錶的玻璃,不過到了法院又被推翻,從所謂的並無不同,變成稍有差異,就這樣檢警的人證物證,一一都被推翻了。
檢警都盡力了,卻還是無法揪出兇手,讓他接受法律的制裁,小芬哥哥沒能等到遲來的正義,就因病過世,剩下小芬的媽媽一個人,她感謝辛苦辦案的檢警人員,儘管女兒沒能沉冤得雪,她說,也只能認命。
案子過去了26年,黃全祿一直沒有忘記,他常想,如果當年他多做些麼,也許結果就會不同,但不論兇手是誰,他可以躲過法律制裁,卻一輩子逃不過良心的譴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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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:38 26年後她寄這封信:遺憾當年沒勇氣、國三女失蹤變命案!花店老閱逍遙法外?(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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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蹤案變成他殺命案,兇手是誰?警方回過頭去,再把一年前小芬失蹤前最後去過的地方,最後接觸過的人,通通再過濾一遍,結果發現,小芬同學的爸爸很可疑,這個朱爸爸,是一家花店老闆,平常幾個好同學,都會約在花店碰面,再一起出去玩,小芬失蹤前,最後出現的地方,就是在這家花店,事實上,在小芬失蹤的第一時間,警方就問過這名朱姓男子,但他說,他沒有看到小芬,也不知道她去哪裡了,但是當一年後,小芬的屍骨在台北市木柵地區被發現了,這條線索,為什麼就讓警方鎖定了朱姓男子涉嫌重大呢?
很明顯的,朱姓男子他在賭,賭警察有沒有辦法找到讓他一刀斃命的證據,根據警方調查,朱姓男子他在憲兵調查組服務過,對於刑事偵查,有一定程度的了解,面對警方的偵訊,他構築了強大的心防,真正棘手的是,命案發生已經是一年前的事情了,所有生物跡證不可能存在,要找證據,要從何找起呢?專案小組只能夠土法煉鋼,回到一年前的棄屍現場,碰碰運氣,結果真的遇到幾個關鍵的目擊證人,他們都看到了一個中年男子和一個少女出現在上山的這條產業道路,特徵和朱姓男子小芬都很接近,甚至連開的車子、顏色,也都和朱姓男子的車子一模一樣,這是一個重大的進展,警方立刻查扣朱姓男子的座車,進行地毯式的蒐證,結果發現了玻璃碎片,還記得嗎?剛剛我們提到,當年小芬的媽媽去認屍,就是看到那隻錶面破裂的手錶,確認是小芬沒有錯,結果在朱姓男子車上找到的玻璃碎片,經過鑑定,也證實和小芬那隻手錶的玻璃並無不同,警方士氣大振,馬上帶著證據上門了,朱姓男子要怎麼解釋呢?
朱姓男子為什麼一改強硬的態度,願意認罪了呢?難道是他知道,檢方已經掌握了對他不利的證據嗎?但要他認罪可以,但是必須條件交換,第一,檢察官保證不可以求處死刑,第二,他不交代犯案的動機和過程,這麼荒謬的條件,黃全祿當然不可能接受,況且,他手上握有關鍵的人證物證,黃全祿有信心能將他定罪,但結果呢?
朱姓男子無罪一身輕的走出法院,那個勝利笑容,狠狠打了檢警一巴掌,檢警心中那種沮喪挫折憤怒難以形容,為什麼法官最後會做出無罪的判決呢?因為第一,證人沒有通過測謊,無法證明朱姓男子和小芬的確到過命案現場,當然更無法證明,朱姓男子動手殺了人,第二,當初在朱姓男子車上找到的玻璃碎片,原本經過鑑定,證實就是小芬那隻手錶的玻璃,不過到了法院又被推翻,從所謂的並無不同,變成稍有差異,就這樣檢警的人證物證,一一都被推翻了。
檢警都盡力了,卻還是無法揪出兇手,讓他接受法律的制裁,小芬哥哥沒能等到遲來的正義,就因病過世,剩下小芬的媽媽一個人,她感謝辛苦辦案的檢警人員,儘管女兒沒能沉冤得雪,她說,也只能認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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